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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行政权力公开  

单位名称: 市容市政管理局
权力编码: JS050900SR-QT-0001
权力名称: 自行收集、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方案的受理
法律依据: 1、《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(发布机关:江苏省人民政府,发布时间:2004-02-01,修订情况:2004年4月1日)自行收集、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,应当向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申报处置方案,做到日产日清、密闭运输,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所,不得乱堆乱倒。2、《关于实施〈苏州市市区环卫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和办法〉的通知》(发布机关:苏州市物价局、苏州市市政公用局,发布时间:1994-04-01,修订情况:1994年4月1日实施)垃圾代运费:单位自备车辆将垃圾送至垃圾中转站的,每吨以20元计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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